春天来了
是该谈一场甜甜的恋爱啦
但甜蜜的恋爱和甜蜜的陷阱
可要仔细分辨哦
切勿落得人财两空的局面
案情回顾
2022年4月,小雨和王某在一次交友活动中认识,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。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,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编造亲属去世办理丧事、做生意、酒驾需要交罚款等理由,先后多次骗取小雨人民币10万余元,王某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挥霍。
2023年6月,小雨发觉被骗,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检察机关于2024年10月以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。
检察官释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一款: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、50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检察官温馨提醒
婚恋交友诈骗与其他类型诈骗最大的不同点,在于犯罪分子善于利用被害人对另一方产生的信任和关心,骗取钱财,具有较强的隐蔽性。
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,在婚恋交友中,不要随意转账或汇款,不要轻易被对方的甜言蜜语和“成功人士”的伪装所迷惑,特别是与网络中认识的人进行交往时,更要擦亮眼睛,提高辨别能力,避免遭受情感创伤和财产损失的双重打击。万一上当受骗,切记立即报警,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,避免“情财两空”。